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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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百姓千里追凶是法治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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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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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千里追凶是法治之耻
  ■公民发言

  24年前,在重庆綦江县,任开明的母亲和妹妹遇害,凶手举家潜逃。任开明踏遍全国近20个城市,四处搜寻凶手。24年后,他将收集到的录音证据刻成光盘交给警方,终于帮助警方擒获凶手。

  (4月13日《重庆商报》)

  当冤情只有靠老百姓自己以江湖方式解决的时候,这对于一个法治社会而言意味着什么?我悲哀地想——假如任开明不曾用24年四处搜寻,凶手是否依旧会逍遥法外?假如他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在抓到凶手后一刀结果了仇人,法律又会对他作出怎样的判决?如果追凶的责任要被害人家属来肩负,那么,人们又有什么必要继续养活那些不管事的警察?

  当辽宁警察进京抓记者的时候,当河南警察跨省抓所谓“诽谤政府”人员的时候,你得承认,他们的效率是特别高的;同样,在稷山文案、彭水诗案等等案件中,当地警察也显得特别能战斗。所有这些,都与权力紧密相连。权力的手杖一旦挥向小民百姓,一些警察便能焕发出超常的战斗力。可为什么在这一案件中,当地警方显得如此无所作为?

  任开明消耗了24年青春,最终以一人之力,将凶手绳之以法。一个草民百姓,干了众多警察该干而没有干的事情。面对任开明,不知他们会不会羞愧难当?(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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