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副局长孙岩因为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参与经商,被予以行政开除。孙岩问题暴露后,吉林市公安局立即行动,围绕队伍中执法办案、民警参与经商、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无视法纪、干部调整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解决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经查,2007年12月,孙岩通过朋友结识从事古玩生意的于某,于某以买卖古玩为由开始向孙岩借款,自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孙岩共4次借钱给于某累计155万元。
2008年4月,于某与孙岩商量在香港合伙注册公司经营古玩买卖,孙岩考虑到自己身份的限制不便出面,便默许其弟跟于某合伙经营注册。于某提出需要筹款500万元人民币。从2008年4月初商定合伙注册公司开始至6月末,孙岩及其弟弟共筹款590万元,以现金和存款转账方式分多笔给于某进行经营活动。
2008年5月8日孙岩为其弟和于某及本人办理了港澳通行证,2008年5月12日三人一同前往香港办理了注册公司手续。此后,孙岩听说于某还在外面借过别人的钱,就开始向于某索要投入资金。9月23日,孙岩和弟弟与于某失去联系,二人商量以后,由弟弟出面到昌邑区公安分局,以被于某诈骗巨额钱款为由报案。9月26日孙岩带领其弟弟和昌邑分局的一名干警到北京见到于某,跟其交涉,于某给孙岩出具了一张欠条。
今年3月26日,吉林市纪检委、监察局作出批复,同意吉林市公安局党组关于对孙岩予以行政开除处分的意见。此外,另有多名警务人员投入资金参与于某的营利性活动,也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等处分。据《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