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饭店住宿,12点前不结账就要多算一天或半天的钱,这项“霸王条款”被消费者抱怨已久,却一直在“国际惯例”的旗号下,名正言顺地存在了很多年。然而日前上海宣布,5月1日起执行《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旅馆和旅客可自行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而非宾馆旅店默认的“12点退房”行规。记者采访发现,南京目前还没有类似的规定来打破“12点前退房”的规定,但已有不少酒店,悄然放宽退房时间。
部分酒店早已悄然延时 《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中规定,旅馆应把约定的结算方法作书面记录,并在旅客住宿预订或登记入住时交旅客确认。如果旅馆与旅客没有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住宿时间按照旅馆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明示的方法结算,但旅馆应当将该结算方法在旅客住宿预订或登记入住时告知旅客。
记者采访时发现,南京不少酒店其实早已悄悄地将退房时间放宽。索菲特银河大酒店相关人士介绍,一直以来,对于入住该酒店行政楼层的所有客人,以及普通楼层套房的客人,都可以到下午4点退房。而金陵饭店也表示,对于会员或是促销活动期间,可以延迟至下午2点或4点退房。金丝利喜来登、维景大酒店等多家五星级酒店也都有比较灵活的退房政策。
而很多经济型酒店更是将延迟退房作为服务项目之一,以此吸引忠实客户。记者了解到,锦江之星、汉庭等,一般来说,只要客人事先提出,都可以适当延时。携程旅行网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在现在这种淡季,与他们签约的绝大多数酒店,都可以商议延时退房,三亚部分酒店甚至可以推迟到下午5点,但到了旺季就没办法了。“酒店有酒店的难处,客人多的时候,来不及打扫。接下来要入住的客人也会抱怨。”采访中,多家酒店也提出,不希望“延时退房”成为统一规定。“一旦规定变了,客人们改变习惯纷纷延时退房,对酒店服务工作会造成很大压力。”
南京期待类似办法出台 江苏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认为,中午12点往往正是客人用餐的时间,硬要作出12点前退房的规定,不够人性化。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消费者交费入住后,与酒店是合同关系,房费都以“天”为单位标注的,那么消费者应该享受24小时的使用权。不过,他也坦言,“12点前退房”是行业惯例,消费者如果入住前不和酒店说明退房时间,往往就视同接受饭店“12点前退房”的条款了,加上没有相关部门的管理办法约束,一旦出现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大。
“酒店要求客人中午12点退房,这是国际惯例,至少也有上百年历史了。”南京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每个月都要接到三四起这样的投诉。曾有个案例:一位外地游客入住江宁某酒店,只迟了10分钟,结账的时候,酒店较了真,非要加半天房费,游客自然不乐意,当即投诉。“后来经过我们协调解决了这件事,没有多加钱。但是说实话,如果酒店非得收,也没办法约束。”
该人士表示,南京虽然还没有类似的管理办法出台,但他很支持上海“商家、旅客自行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减少因为退房时间发生纠纷的投诉。
快报记者 孙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