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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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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躲猫猫”更轻飘的“做梦而死”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俯卧撑”起头,“躲猫猫”在后,众所关注的事件,结局虽然悲痛,解释却开始令人哑然,“止增笑尔”,虽然你并不见得笑得出来。

  令人震惊的死亡事件,解释已从“心脏病模式”与“自杀模式”中得以脱出,现在开辟的最为轻松的解释道路,则是“梦死”。50岁的湖北男子李文彦死在江西九江市看守所,解释便是“做梦而死”。

  (4月1日《楚天都市报》)

  成语有“醉生梦死”,一个没有能够醉着生的人,梦着死却是可能的。虽然据解释是“做噩梦”,沉到叫不醒,不如美梦而死,但毕竟死后家人得知,李文彦关押期间得到了营养餐和喝豆奶的关照,大致也可以说“纵做鬼,也幸福”了。

  至于额头的伤痕,虽然还待调查,其实也不难理解,嫌疑犯“会趁监管干部不注意时玩牌”,输了的可能用手指弹额头作处罚。

  见多了监所的猝死,再多一个,不足为奇。只是“梦死”的解释,有些新意,但也差不多离奇到了底,这也好,不会有更加轻巧的解释了。

  多年前,看过一个进口影片,就是以“梦死”为主题,却是一部犯罪片,作案者控制了人的梦,进行梦中杀人,被害者就死于噩梦之中。现在,终于真的出现了一个“梦死”的嫌犯,只是这纯属自主做梦,为监所安全计,今后或许应该加一个“不得擅自做梦”的规矩。

  嫌疑犯在监所内离奇死亡,算是一个不和谐因素,列举这样不和谐的因素,大概都可以无穷无尽,因此也没有列举的必要。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图像,由这些和谐或不和谐的具象混合而成,可喜还是不可喜,因为观看者的不同而变化,取决于你希望忽略掉什么。

  选择性观看,也许是不由自主的。然而,生活是真实的,你苦恼吗?你幸福吗?你无所谓苦恼或者幸福吗?这是可以自问的。你麻木吗?你敏感吗?你喜悦吗?你愤怒吗?或者你所有感觉都没有吗?以至于连自问也没有或者不可能有吗?

  不管怎样,这都是累积而成的结果,就像200多人看着袭警者而围观甚至起哄,这是社会状态的一个小型现场,很真实,不知需要多少次这样那样的经历,才会使街头呈现这样的情景;就像一个人会猝死在监所,并且解释为心脏病或者做噩梦,这也是长期日常管理状态的一种反应。偶然中有必然,偶然是某个具体的情况,必然在常态之中。

  我想说的是,对正常思维、逻辑、观念、价值、行为、制度的长期的无意违背或者有意违拗,总会点燃“偶然”的火苗。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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