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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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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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不好看 义务修剪差点要树命
并无恶意,最终免罚
  快报讯(通讯员 石兴龙 见习记者 李蓓超)觉得家门口的行道树造型不好看,一名热心的花草发烧友干脆自己动手修剪,帮忙做造型,结果修剪不当,给行道树造成伤害,还差点被罚款。

  日前,有市民向雨花城管执法大队举报称,雨花新村小区二号路上有人毁坏绿化。在共青团路中学附近,记者果然看到一位妇女正在用手撇树,她的身后已堆了三四堆树枝,树枝上长满了翠绿的新芽,而被撇过的几棵行道树则显得很稀疏,看起来参差不齐,有的树干已经枯死。

  一看有人上前来,这位邵大妈显得有些兴奋,“你们看我修得多漂亮!”原来她并非市政绿化维护人员,而是家住附近的居民,平日爱好种些花花草草,这几天,她看到二号路上的行道树修剪不及时,造型不好看,干脆自己“义务修剪”。

  记者向绿化部门有关专家咨询后得知,邵大妈“修剪”的这些植物叫“海桐”,有一人多高,属观赏性木本植物,生命力比较顽强。“时下春季,可以修剪,但修剪的部位、形状以及道路景观标准都有严格的要求,必须请专业绿化维护人员用专业工具进行修剪。”绿化专家说,“用手撇肯定不行,如果修剪不当,会造成树木死亡。”听绿化专家这么一说,邵大妈顿时泄了气,“没想到我好心却办了坏事。”但她仍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进行修剪,美化沿街道路景观。

  考虑到邵大妈不是恶意毁绿,而且造成的损伤并不严重,执法人员最后决定不予追究。“如果恶意破坏行道树,执法部门将根据园林部门作出的价格评估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1~5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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