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孩子,你的爸妈还没吵出结果
· “老婆”跑了 状告中间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4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女方:要我抚养给我30万;男方:要我抚养不准她探视;法院判男方抚养,男方称要上诉
孩子,你的爸妈还没吵出结果
  昨天下午,法院再次召集原被告,希望对这起纠纷做一个了结。孙琼抱着不到一岁的儿子亮亮来到法庭,而孩子的父亲刘意却没有出现,只是让自己的姐姐刘洁作为代理人来到法院。

  第一回合:

  女方抚养孩子要价30万

  庭审还没有开始,分别坐在原被告席上的孙琼和刘洁已怒目相向。

  刘洁首先拿出了方案:“儿子由孙琼抚养,刘意每个月支付600元钱抚养费;或者我们可以考虑让刘意一次性出一笔钱给孙琼,从此这个孩子跟刘意无关。”

  孙琼否定了第一个提议,但没有反对第二个提议,她觉得亮亮还不到一岁,要抚养到18岁将是一笔巨大的开销,而她又没有工作,刘意必须要付出更多。“30万。”孙琼开出了价。

  但这个数字遭到了刘洁的拒绝。第一回合谈判破裂。

  第二回合:

  男方抚养孩子不准女方探视

  刘洁又提出一个方案:“既然双方都没有能力抚养,可以考虑把孩子送给别人。”快报连续报道此事后,来自南京、泰州、上海的不下十位读者纷纷打电话到快报或是到法院,表达了想领养亮亮的强烈愿望。

  然而这个提议被孙琼否决。她说她舍不得,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要么我来抚养,刘意给30万,要么刘意抚养。”孙琼最后表示。

  “刘意抚养可以,但是有个条件,孙琼以后不准探视。”刘洁说,如果孙琼来探视,会引起别人的议论,对孩子将来的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孙琼一听就火了,当即拍桌子站了起来,两人再次陷入了争吵。谈判彻底破裂了,法官随即宣布不再进行调解,休庭5分钟后进行判决。

  刘洁在外面休息了一会,走进法庭准备听候宣判,不料两个女性一见面顿时火星四溅,再次激烈争吵起来。孙琼拍了几次桌子后,刘洁马上站了起来说:“我走了!法官你爱怎么判就怎么判!我不管了!”随即不顾众人的阻拦离开了法庭。

  判决:孩子由男方抚养

  面对空荡荡的被告席,法官开始了缺席宣判。法院认为,目前孙琼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在南京也没有亲人,的确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而刘意有工作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且在南京有亲人,由刘意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据此,法院判决亮亮由刘意抚养;孙琼每个月支付200元抚养费,每个月可以探视两次。

  宣判结束后,刘洁又出现了,她表示将上诉。

  新闻回放

  2007年初,还在南京某高校就读的孙琼,通过网络结识自称某公司老板的刘意并同居。当年,孙琼大学毕业,不久怀孕。此时,她得知刘意是有妇之夫。去年6月,孙琼生下男孩,但刘意不闻不问。由于无力抚养孩子,今年初,孙琼将刘意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抚养孩子。3月5日上午,身无分文的孙琼将孩子丢在法院,随后离开。法官只好将孩子带回家,之后出钱将孩子寄送在福利院。

  意外

  女方突然

  将孩子丢给律师

  休庭后,孙琼哭了起来,原本抱着孩子的她,突然将孩子丢给代理人——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明文,激动地喊着“我不要孩子,我不要孩子”,打算冲出法庭。法警们见状马上跑来拦住孙琼,一名法警抱住已经冲到法庭门口的孙琼,将她带回了原告席上。

  法官立即对她进行批评教育:“上次就把孩子丢给法院,这次又想这样,你是孩子的妈妈啊!”这时,孙琼又大喊道:“我不能要孩子!把孩子判给我,我就要在这里撞墙!”亮亮被母亲的动静给吓着了,在张明文律师的怀里哭了一声,张律师赶紧拿起桌上的奶瓶给他喂起了奶,亮亮这才破涕为笑,安静了下来。

  (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通讯员 严江发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文/摄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