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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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根本不该有企业会员
· “创伪”是在处理还是保护责任人?
· “消委被指敛财”需要独立调查
· 看!收费还贷竟是无障碍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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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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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被指敛财”需要独立调查
  ■相关评论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消委公信力,湖北消委涉嫌敛财一事不能指望力量有限的媒体独自调查,有关方面应及时介入,给出一个准确说法。

  消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轻则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重则给予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有关部门有必要及时调查湖北消委疑似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这一事件,并早日予以定性。

  湖北省消委涉嫌敛财多长时间?屏蔽了多少投诉信息?还有没有其他敛财方式?收的钱最终流向哪里?这些问题大家都等着权威部门给出说法。当然,这个权威部门不是与消协关系密切的工商部门,而是独立的司法部门或审计部门。更进一步说,“湖北消委被指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还容易让人联想到,其他一些地方的消费者投诉是不是也被消协屏蔽了?所以,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各地消协进行全面摸底,看看有没有出轨行为。(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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