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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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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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出台
  钢铁业与

  汽车业振兴规划

  昨日,市场期待已久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钢铁规划》)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汽车规划》)终于正式出台。两个《规划》描述了钢铁和汽车产业在未来三年内的发展目标,并要求在联合重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钢铁规划》提出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并计划未来三年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

  2009年至2011年,中国汽车业的八大基本目标、八大主要任务及十一项政策措施的轮廓悉数在《汽车规划》中披露。《汽车规划》提出了包括市场销量目标,自主品牌发展目标,兼并重组目标在内的八大基本目标。如2009年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000万辆,三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等。此外,希望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

  《汽车规划》提出了十一项政策措施,以确保完成这些目标。快报记者 徐虞利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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