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顾名思义就是欠人钱老是赖着不还的人。常州钟楼法院近日通过强制执行迫使一名开奔驰汽车的“老赖”自觉履行了债务。
2007年8月,张某借给王某三十万元,后经催要尚余近二十万元未偿还。由于王某一直不还钱,张某无奈之下到常州钟楼法院起诉;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王某银行存款有十一万多,于是扣划了该存款;执行局法官还两次到王某家中执行,要求王某尽快履行余款,但王某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躲避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剩余款项。
面对被执行人王某一副“其奈我何”的气焰,承办法官决定另辟蹊径。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除一套自有住房外还有两套店面房,且已出租给他人;承办法官想到先从出租人处着手,扣划其租金。谁知刚一和出租人接触,王某就沉不住气了,他在今年3月16日向法院自动履行了余款。
徐信 家松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