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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停地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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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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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发改委叫停地方优惠电价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3月15日之前全面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

  据悉,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此前内蒙古、宁夏、云南、甘肃等多个省区纷纷推出不同程度的工业用电价格优惠措施,而一些高耗能行业也搭上了“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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