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去年11月以来,山西省委开通网上通道,设专门机构,对网友留言做到逐件分析、筛选、分类进行编号登记,对网友的意见接收、督办、转办、反馈,一环扣一环,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3月16日《人民日报》)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表示,他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浏览当天的新闻当中有没有涉及到法院的负面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也说,今后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一切都表明,权力开始主动拾起网络监督这面珍贵的镜子。
从这个意义看,山西派专人盯住网络留言,的确令人欣喜和期待。但细看之下,这一做法仍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网络民意遍地皆是,要想全部处理不现实。那么,什么样的网友留言才够得上“入册”标准呢?我们不得而知。更何况,山西还强调“涉及保密、敏感、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不能向社会公布”。所以,如何不让对网络民意的筛选由权力自说自话,还有不少需要弥补的漏洞。
即便是由这些专人搜集并登记造册的网络留言,其处理方式也还是有着强烈的权力随意性色彩,比如说处理力度以领导批示与否为准。其实,对网络民意反映的情况进行处理,最重要的标准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领导批示。设立机构让专人上网盯留言,就是为了让网络监督成为“看得见的权利”,说到底,这还是要看公权力到底能不能拥有持续接受网络监督的雅量,为网络监督的生长发育提供足够的空间。(单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