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08年十大投诉热点,家电、手机、电信服务、邮政服务、非现场购物等“入围”。
(《京华时报》3月15日)
每年3·15前夕,出台类似的排行榜似乎已成规定动作,但翻开榜单,一个强烈的感受是,这些榜单和往年差不多,无非是排名先后有变化而已。譬如手机,已经连续几年是投诉“状元”了,而家电、电信服务和服装等领域,表现也一直相当“稳定”。
客观上说,“十大投诉热点”年年岁岁花相似,有一定的合理性,耐用型产品和服务,发生质量纠纷的概率自然就高一些。但这并不能掩盖监管乏力的事实。事实上,越是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就越激烈,企业发展越成熟,监管力度也就应该越大,有效的监管应该能消化相当一部分投诉。但从消费者投诉年年集中于几个热点来看,相关行业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触动,而根源就在于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
工商部门公布十大投诉热点的意义有两点:一是警示相关行业;二是引导消费。但这两重意义,都必须以有效的监管来保证实现。上榜者以行业为类,真正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的企业并没有压力可言。而消费者只是获得一个笼统的概念,也没有能力去鉴别一个具体企业的商誉。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公布“十大投诉热点”其实是很消极的举动,甚至是一种不作为,身为行政主管部门,你明明知道问题在哪里,却不采取任何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治理,这不是失职吗?进而言之,相关行业以年年入选的方式,也反证了这个榜单只具象征意义——这到底是谁的耻辱榜?
(吴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