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秦法 记者 李梦雅)报名参加跟团旅游,不料出发前突发疾病而未能成行。导游倒是承诺给退钱,但一退就是一年,南京市民老张为此多方奔波,一怒之下,他把旅行社告上法院。
2007年底,老张跟随单位近百名同事一同前往云南旅游,旅行社收了每人4000元的旅游费用。谁料事与愿违,在出发前一星期,老张的老毛病犯了,老张决定放弃这次游玩,并及时通知了旅行社。
旅行社表示,老张只要能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就能将机票费退还,于是老张就在旅行社出团的当天,将病历资料都给了带队导游小常,小常当即表示,等带团一回来,就把老张的团款都退给他。
过了一段时间,老张终于盼到小常回来了,可是他的口气却变了,推脱着不给办理。老张无奈去找旅行社的负责人陈经理,陈经理表示,退机票最长要等六个月,请耐心等待。但是几个月以后,老张找到旅行社,旅行社答复说机票钱还没退。老张自己到出票点问询,结果被告知机票早已退还。陈经理见瞒不下去,这才承认,公司领导觉得这桩生意亏损很严重,所以才扣着老张的钱不给。老张无奈将旅行社告上法院。
庭审中,旅行社辩解说,“根据行规,旅游费中打折的长线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合同并没有明确约定这条行规,而宣传资料不足以证明行规的存在以及老张认可这样的条款,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老张损失的责任。经过法院调解,被告旅行社同意退给老张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