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的好朋友,因一起借款纠纷闹上公堂,一方无还款能力逃至异乡,另一方怨恨多年。日前,宜兴法院通过巧执行,既了结了纠纷,又化解了恩怨。
1994年12月,因生意上资金需要,老史的好朋友向其借款,当时的老史也是捉襟见肘,于是想起自己的另一好朋友老杨。说明情况后,老杨同意帮忙,老史以自己的名义给老杨出具了借条。还款日期到了,老史向朋友几经追讨却没有结果。老杨一纸诉状将老史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老史偿还借款。判决后,因没有还款能力,为逃避执行,老史躲至异乡。日前,在外躲避十多年的老史回来了。执行法官了解到:老史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即使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也是收效甚微。执行法官上门找到老杨,做他的思想工作,老杨同意让步,并一次性解决。交款的当天,两个老友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陆媛 钟云明 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