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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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指民工维权遭“拖延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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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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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女儿不养老母 判给钱
  快报讯(通讯员 惠玲 记者 吴杰)孙老太年过七旬,有一子三女,都已经成家。两年前,因为房产继承问题,孙老太与三个女儿闹僵。结果,唯一的儿子养不起孙老太,而三个女儿又不肯养。无奈之下,孙老太只好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法院。

  孙老太说,辛辛苦苦把四个子女养大成家后,老伴生病去世,从此独自居住,因年老多病,四个子女轮流照顾她。因为儿子收入低,生活困难,孙老太经过考虑,将房产留给儿子。没想到,这一决定遭到了三个女儿的反对。三个女儿认为,房产她们也该有一份,如果孙老太执意要将房产留给儿子,她们就不再赡养老人。为此,双方还发生激烈的争执,最后不欢而散。前年初,孙老太将房产过户给了儿子。

  去年年底,家境困难的儿子终于再也无力赡养老人。光靠自己的低保,老人根本无法支付生活费和医药费。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找三个女儿寻求帮助,但是遭到拒绝。所以,老人只能向法律援助部门寻求帮助。在栖霞区法援中心的帮助下,老人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法院。庭审中,法官询问三名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但是三人一致拒绝。近日,法院判决三个女儿支付老人的生活费、医药费,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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