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纵论
一个被称作“隐性监督”的制度,在江苏泗洪县已推行了半年有余。去年7月,泗洪县纪委公开招募了68名“特别监督员”,让他们对党员干部8小时工作之外进行隐性监督,随时向纪委举报。
(3月5日《新京报》)
泗洪县纪委招募“特别监督员”,让他们监督党员干部8小时工作之外情况,出发点是好的,实际上也扩大了群众对官员的监督渠道。在肯定“隐性监督”尝试的同时,也需看到,当前少数官员的腐败行为呈现越来越隐蔽的态势,而“秘密监督员”只能发现一些“看得见的腐败”,难以接触到重大腐败事件的核心。所以,“秘密监督员”的反腐作用必然是有限的。在我看来,预防腐败才是反腐取得更大实效的关键,换句话说,就是要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从制度上防范腐败。“隐性监督”尽管能发现一些腐败线索,但却很难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上发挥作用。反腐斗争要能取得更大成效与突破,离不开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这一根本。(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