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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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0元的垃圾桶要沿街商家埋单?
· 拼音英文混用 如此翻译实在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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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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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元的垃圾桶要沿街商家埋单?
环卫所:统一售桶是“行方便”,市容局:费用谁出值得再商榷
  最近,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附近不少店铺都收到了这样一张通知:为加强我市城镇卫生管理,根据上级领导精神指示,决定对玄武湖地区实行“拆站改桶”工作,3月5日开始实施。要求:一、原有垃圾站拆除,店家、物管生活垃圾及杂物,一律实行桶装制度化;二、垃圾桶一律统一到环卫所购买(每只380元)……

  拿到这样的通知,许多商铺业主疑惑了,“政府推进环保措施改革,为什么要老百姓为垃圾桶埋单?”

  垃圾收装改革

  “一律到环卫所买桶”

  “我们每个月垃圾费都按规定按时交纳,这大几百块的垃圾桶钱,不是有些莫名其妙吗?”张老板(化姓)的饭店开在玄武区花园路上,生意兴隆的同时,每天自然也有不少餐饮垃圾产出。“我们一直都是每天营业结束时,自己将垃圾收集起来,放到街边的大垃圾桶里,再由保洁员将垃圾集中到垃圾站处理。”

  前些天,负责该街道的保洁员带来一张通知交给张老板,表示接环卫所通知,3月5日,玄武湖地区的垃圾站将全部停用,垃圾收集方式改为桶装压缩直接装车。看完通知,张老板才明白过来,原来玄武湖地区的垃圾收装方式即将实行改革,以往店家自备的垃圾桶已不能再用了,须向环卫所购买统一规格的、每只380元的垃圾桶放置在店门旁,等待车载垃圾压缩箱对接装箱。

  张老板说,“现在,政府要推进环保改革,我们都支持,可总不能垃圾桶的钱也要我们自己掏吧?况且我们又不是没有自己的垃圾桶。”对于落款“玄武区环卫所”的这份通知,张老板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这买桶的钱是“冤枉钱”,自己肯定不会先带头交,“看看其他商家的反应再说吧。”

  昨天,记者走访了玄武湖地区一些沿街商铺和物管,其中一大半都表示收到了同样的通知。

  市容局:

  费用谁出值得再商榷

  对于玄武区环卫所发布的这份通知,记者咨询了南京市物价局收费科,分管市容收费项目的陈科长向记者表示,玄武区垃圾收费管理项目一直都是根据《南京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文件在执行,他对玄武区环卫所“380元一只的垃圾桶”一说并不知情。

  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中对于沿街店家物业提出的“垃圾桶装、统一购买垃圾桶”等要求里,多次运用了“一律”的字眼,这让辖区不少商家觉得“事情已没有商量的余地”。

  对于玄武湖地区“拆站改桶”环保改革措施,昨天南京市市容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作了如下解释,“因为玄武湖属于南京形象地区,考虑到环保措施应当加强,所以决定废弃原有垃圾站,改为使用可移动的制冷垃圾压缩箱进行垃圾收装。”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车载垃圾压缩箱需要配套有盖且有挂钩的特制垃圾桶,才可完成一系列自动化操作,因此玄武区环卫所才出台了这样的通知。“目前这项改革措施只针对沿街商家等垃圾产出‘大户’,个人生活垃圾仍保持原有的收集渠道。”

  然而,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表示,虽然改革措施需要配备新垃圾桶,但这笔费用是否该老百姓出,值得再仔细商榷。

  环卫所:

  统一售桶是“行方便”

  昨天,记者采访了玄武区环卫所杨所长。杨所长表示,这项改革措施早在2008年南京创建文明城市时已开始推行,目前是在完成该地区剩余几个街道的措施落实。

  相较通知的内容,杨所长的说法有了改变。“我们只是针对辖区物管、院校和大型商家发出的通告,一些小型店家如果每天产出垃圾量不到一桶的,还可以考虑用以前的方式。”至于“一律到环卫所购买垃圾桶”一事,杨所长表示通知中的个别措辞“确有不妥”。“其实配套的垃圾桶在哪买无所谓,只是我们环卫所里有现成的这样的桶,让商家到环卫所里买,只是为了行个方便。”

  对此,一些商铺业主感到不解:“在哪买无所谓,也就是说还是要我们花这个钱。既然推行这套改革,应该就有相应的经费,如今环卫所有现成的垃圾桶,为什么不拿出来分发给商家,我们总不至于非要‘自掏腰包’才表示支持工作吧!”

  快报记者 王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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