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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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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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哪个老乡不爽就抢哪个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江宁区法院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可于亮这个人对老乡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态度,他非但不喜欢和老乡们打成一片,还专门找老乡麻烦,只要看到哪个老乡不爽就去抢劫。

  这个于亮是山东人,今年才刚满18岁,但是早早辍学的他早已成了一个小混混,因为长得人高马大又很凶,老乡们都避让不及。去年6月份,于亮闲来无事便想去搞点“创收”,思来想去,他决定去找比较老实的老乡要点钱。“平常就看他们不爽,谅他们也不敢报警!”于亮暗暗断定。6月9日晚上,于亮先来到了老乡吴华的暂住处,一见到他,二话不说,立即拽着吴华就打,并威胁他给钱,可怜的吴华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莫名其妙地被抢走了400块钱。抢钱后,于亮还不满意,又强迫吴华写下了一张300元的欠条。折腾了一个小时左右,吴华也被打成了轻微伤。

  轻轻松松抢到了这笔钱,于亮开心不已,紧接着第二天他又找到了另外一个老乡,仍然采用殴打、威胁的手段抢走了对方100元和一部手机。尝到甜头之后,于亮又找到了小老乡姜海,这个姜海虽然年纪小,但是他却一点都不怕于亮,在他的极力反抗下,于亮的这次抢劫没有得逞,紧接着,警方也找到了于亮。

  去年年底,于亮以涉嫌抢劫罪被起诉到江宁区法院,法庭上,于亮竟然把责任都推得一干二净——“因为他们说了我坏话所以我才打他们,我主观上并没有抢他们钱的故意!”法庭上的于亮强词夺理。近日,于亮以犯抢劫罪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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