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监管“双面药商”的措施要升级
· 请问书记,购房入户扩大了不公吗?
· 禁不住公款娱乐,就能以禁公车来自欺?
· 颈椎不酸痛 睡眠更轻松
· 监督4万亿流向可借鉴美国模式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2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请问书记,购房入户扩大了不公吗?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一些地方为刺激经济,推出了购房入户政策。本是经济考虑,按说该看有效与无效,但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它是否公平。这种注意力选择,是否表明人们对社会公平问题的敏感已经上升到比经济问题更高的程度?这需要研究以后才能作答。

  看到的评论,多认为购房入户妨碍公平,因为购房入户,就是有钱才能入户,没钱就不能入户。这样的声音,出自无力去购房入户的人之口,多少还有些令人同情。在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也表示“我是反对购房入户的,购房入户说明有钱的人就可以入户,没钱的就进不来”(2月18日《南方都市报》),这我就有些不明所以了。

  深圳反对有钱的能进,没钱的不能进。那么剩下的,还有三种可能:让有钱和没钱的人都能进;让有钱和没钱的都不能进;让没钱的能进,有钱的不能进。最后一种可能,也是看钱多钱少,只是采取一种逆向的选择,钱多不许进,没钱你就来,这会是深圳或任何一个城市的想法吗?让有钱和没钱的都能落户深圳吗?这肯定也不是深圳之所愿。于是,反对购房入户,实际上就是有钱没钱都不能进了。对于没有深圳户籍而想获得深圳户籍的人来说,应该说是相当的平,但公不公呢?

  当然,深圳也没有说不让人落户,而是另外提出了一个标准。刘玉浦说,“我认为凡是对深圳建设有用的人才,都可以考虑让他们入户,让他们有归宿感,把深圳当自己家”。对深圳有用的人才,可以入户;对深圳无用的,不能。但任何一个在深圳打工的,都对深圳有用,是不是都要入户,显然又不行。还要看你是不是人才,人才的标准得由官方来定,这样一来,谁能落户谁不能落户,就成了一个全凭官方甄别的事情了。

  有钱能进,没钱不能进,从来就是一个现实,我还没听说哪座城市不希望大投资家落户的。一座城市的政府反对购房入户,只是不愿意看到那些财力只够买一套住房的这部分普通人自然入户,换言之,为这些人而缩减核准的权力是不值得的。

  户籍管理本来就不是一个公平的东西,因此最终要从官方全权核准的制度转变为一种公民个人决定的登记制度,这是没有疑问的。我希望一夜醒来,户籍核准制度已经瓦解,但似乎还没有可能,既然如此,我以为任何一种户籍上的松动,都可以说不无扩大公平的意义。光看购房入户没有解决无钱购房者的户籍,这真是不公平,但一个人在城市里有了自有住房,成为固定的居民,却还没有户籍,这公平不公平呢?在户籍上,所有人的命运全凭官方审核,个人无任何自我选择的权利,这是不是更加不公平呢?

  有人说,因为城市容量有限,户籍实际上是一种资源,购房者入户了,就挤占了无力购房者落户的可能性。这真是荒唐到底。很多人都无户籍地生活在城市,这是城市实际已有的容量,户籍把住不放,不过使一部分在城市里生活和居住却无法公平获得完整的权利。说购房入户挤占无力购房者的入户机会,请问难道城市有过让无力购房者入户的打算吗?如果根本没有这种打算,所谓机会,是不是异想天开呢?

  户籍应当开放,开放应当有不断扩大的过程,缺口需要不断打开。在一个地方工作和居住,拥有一个地方的户籍,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楼市低迷,可以购房入户;楼市火爆,取消购房入户,这种把户籍当摇钱树的城市政府思维是不道德的。自由居住、自由迁徙作为公民的权利,容许有实现的过程,不能有原则上的否定。购房入户、大学毕业生就业落户以及其它形式的放宽入户,虽然仍在限制资格,但比起“谁也不许入户,只许官方审核”的平等来,都是助推公平。

  户籍问题上,你说要的是一朝梦醒,百病全消,而不要病一点点地好,那大概就只好永远做梦去了。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