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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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婚检”是有法律依据的
· 真正可怕的是办公楼“曲线豪华”
· 地方权力约束机制亟待完善
· 女乘客视频中的“形象焦虑症”
· 别用道德去绑架废墟旁的娱乐场
· 爱护官员,就让他们财产公开吧
· 看看国外的“挥霍国家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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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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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权力约束机制亟待完善
  在大建豪华办公楼中得利的,不只是县委、县政府,而是该县的“四大班子”,人大、政协都有份,而公安、城建等县直权力部门也都“利益均沾”,成为铁板一块。在这种情况下,当地需要欺瞒的仅仅是上级有关部门。

  从这一现象中可以看到,在一些地方,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已经完全混乱。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地方政府等本来应该受到地方人大、政协的监督,但现在人大、政协也“浩浩荡荡入驻这座富丽堂皇的大楼”,则原有的监督设计便完全落空,只留下一个所有权力部门“利益均沾”共同欺上瞒下牟取部门利益的丑态。这说明,单纯依靠上级机关自上而下审批检查、监督约束,效果是十分有限的,在地方上各权力部门利益均沾的情况下,上级部门很难及时洞察一切,于是,一座座豪华办公楼拔地而起,也就不足为奇了。

  灌南县的乱象再次说明,对地方的权力运行监督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比如说进一步畅通普通百姓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比如说进一步让一些职能部门的财权、人事权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切实强化人大、政协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职能,唯有如此,上级部门的监督约束和本地的监督约束才能有效结合,进而防止一些地方由于权力部门“利益均沾”而出现“水泼不进”的现象。(邓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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