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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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获赔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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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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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伤了眼消费者获赔4.2万
  在外打工全家能在一起团聚欢庆节日,本是件很高兴的事,可在晚宴上因为啤酒瓶爆炸,还伤到了亲人,确实令人扫兴。因啤酒瓶爆炸而伤到了左眼的消费者小阚,近日在张家港市消保委凤凰分会的调解下,拿到了42000元赔偿金,受伤的身心终于得到了慰藉。

  去年国庆节的晚上,安徽籍小伙阚某与在张家港市打工的全家团聚,父亲买酒儿子买菜母亲女儿做饭,其乐融融。可就在晚宴刚刚开始,小阚拿起啤酒放在桌上准备开启时,啤酒瓶突然发生爆炸。小阚马上感到刺心般的疼痛,顿时左眼一片漆黑,血流如注。父母兄妹见状忙把他送到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原来啤酒瓶的玻璃迸进了小阚左眼。两个月后小阚出院了,但左眼视力明显下降,经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左眼视力难以全部恢复。出事后,小阚及家人多次与经营者、啤酒厂家联系,但他们一推再推,其家人只好向市消保委凤凰分会投诉。

  凤凰分会接到投诉后,积极与厂方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次工作,厂家终于同意对小阚进行赔偿,但对赔偿的数额一直没有与小阚家人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分会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最终厂方同意赔偿小阚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42000元,小阚及家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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