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没有学车难、学车没有打车难、打车没有停车难,从网上这个“三段论”里,可以想见南京在私家车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找个车位有多难。本着调节车流、规范收费等原则,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初定的《南京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此次征集意见稿作出两大重要调整:一是三级收费改为四级,室内停车费尽量向道路拉平。二是原来偏向于涨价的方案,作出了“方向上”的调整——偏向于总体降价。
对征集意见稿有何建议,您可以拨打南京市物价局的电话84662046反映,联系人毛先生,电子邮箱是:njtcsf@163.com。
按“半小时”计费
“怎么都是1块钱、2块钱、3块钱?”看到表格里的收费标准,私家车主徐先生有些意外,“现在停车一小时最便宜的地方也要4块钱!”
再仔细一看,原来停车收费方式仍然是两种:计次收费、计时收费。但是计时收费的计费标准改变了,由原来按每小时收费调整为每半小时收费。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鼓励短时停车,增加车位的流动性和利用率。对那些短时停车的人来说,停车15分钟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按照一个小时来收费了。
另外,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规定重新计时收费。如果进入停车场未超过10分钟的,则一律免收停车费。
新街口停车不会变贵
“本来以为,市中心停车费价格肯定会大涨的,现在看还好。”市民陈小姐看了方案说,南京曾经提过要大幅度提高市中心的停车费标准,以此限制车辆进入,缓解主城区的交通压力,然而从公布的标准上看,市中心的收费还略微降低了。例如,新街口处于一级地区,该地区道路停车场的小型车停车标准是每半小时3元,现行老标准是每小时7元,“如果停的时间短,就便宜一半钱;如果时间比较长,每小时也比原来便宜1元钱。”
不过,细心人也发现,一级地区的道路停车场未设计次收费,但是室内等其他停车场设有计次收费,白天6元一次、晚上5元一次。这意味着,要想把车停在新街口这样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就得花费更多的钱。
总之,新街口等一级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并不会出现预想中的大幅上涨。
收费依据从三级拓展为四级
按照征集意见稿,停车收费实行等级管理,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道路停车服务收费(不包括道路包月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所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可在本规定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与现行标准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执行多年的三级收费标准,即将调整为四级收费标准。从公布的方案上看,三级地段明显扩容了,而原来以主城区为主的一级、二级地段,所辖范围明显缩小。
地下停车场比道路停车便宜
从收费标准上看,不同路段的费用有升有降。在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时,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二是道路高于非道路,三是白天高于夜间,实行差别定价政策,合理配置资源。
不同的是,现在越是夜里停车费用越贵,而征集意见稿里则相反,越是夜间越便宜,例如道路二级停车场,白天是6元一次、夜间是5元一次。
其次,为了避免“道路上没车位、地下空荡荡”的现象,收费方案向道路收费倾斜,路上停车收费高于非道路停车收费,原来室内停车场收费可上浮20%的规定被取消。也就是说,停到地下车库可能麻烦一些,但价格却比较便宜。
背街小巷停车场居民可包月
征集意见稿还规定了旅游景点的停车场,除4A级(含4A级)以上的一律按所在区域相应等级的收费标准执行。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小型车的停车服务费可实行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0%,但必须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
居民区周边支街背巷道路上设立的停车场,居民停车实行包月收费的优惠政策;住宅小区为业主提供停车服务和设立外来临时停车泊位的,按《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商住楼(含综合楼)设立的配套停车场,对外经营的按本规定执行;对商用住房业主按包月收费标准执行;对居民住房业主按《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机场、火车站设立的配套停车场和违法、事故车辆的停车服务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医院、学校、体育馆(场)、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等设立的配套停车场等鼓励实行免费停车。快报记者 郑春平
南京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备注:1、小型车:车牌颜色为蓝色或黑色的车辆;大型车:车牌颜色为黄色的车辆。2、长度超过12米(含12米)的车辆加收50%。
附:停车服务收费按区域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包括:(1)新街口区域(华侨路、长江路、洪武北路、洪武路、淮海路、石鼓路、王府大街、管家桥所围合的区域内);(2)夫子庙区域(平江府路、建康路、升州路、中华路、长乐路所围合的区域内);(3)山西路区域(山西路、湖南路、云南北路、大方巷、江苏路所围合的区域内)。
二级包括:上述一级区域外,模范中路、新模范马路、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龙蟠中路、长乐路、江宁路、东长干巷、西长干巷、凤台路、虎踞南路、虎踞北路所围合的区域内。
三级包括:(1)上述一级、二级区域外,长江、中央北路、和燕路、栖霞大道、墨香路、经五立交、玄武大道、东方路、蒋王庙街、板仓街、北安门北街、城墙、中山门、中山门大街、胜利村路、光华路、大明路、永乐路、龙蟠南路、雨花南路、凤台南路、奥体大街所围合的区域内。(2)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的中心区域(由各区县物价局划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级包括:上述一级、二级、三级区域以外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