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因为车祸导致高位截瘫,已经在床上躺了四年。因为李玲生活不能自理,丈夫渐渐厌恶了既要照顾妻子又没有自由的生活。于是丈夫起诉李玲要求离婚,但没有得到法院支持;而李玲又起诉丈夫要求扶养费,最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李玲与王军2003年结婚,虽然婚后没有生育孩子,但是感情很好。2004年底,李玲骑车去菜场买菜,没有注意过往的汽车,被撞飞出去。送往医院后,她高位截瘫,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当时李玲才25岁,王军在床前安慰她:“你要坚强,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出院之后,李玲只能24小时躺在床上,吃饭、上厕所、洗澡都要王军照顾。刚开始,王军为了照顾妻子,向单位请了长假。但是为了有经济来源支撑生活,几个月后王军只得重新上班,李玲开始由父母照顾。
一年多之后,李玲发现,王军经常借口单位有事,迟迟不回家,回到家的时候也总是板着脸,没有一点笑容。李玲问他:“你是不是觉得照顾我太累了。”王军说:“这样的生活让我看不到出路。”李玲生气地说:“那你为什么说会一辈子照顾我?”王军虽然道了歉,但是两人的关系已经出现裂痕。
李玲主要由父母照顾之后,王军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两人的争吵也越来越多。两年之后,李玲觉得王军已经不再关心自己,便搬到娘家去住,王军有时间就去看望一次,但是不再动手照顾妻子。李玲因为常年躺在床上无法行动,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每次看到王军都会吵架。王军觉得这样生活下去已经没有意义,就提出离婚。李玲说:“你休想,我不会让你这么容易就离开我。”王军没办法,只好起诉到法院,但是法院以双方感情未破裂为由,判决不能离婚。
从此,王军再也没有出现在李玲的面前。李玲多次打电话要求王军给付生活费,王军都予以拒绝。去年11月,李玲以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为由,向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援助,将王军告上法院,要求王军每月支付1200元扶养费。开庭时,法援中心律师指出,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王军抛妻弃责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给付原告扶养费的义务。
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军一次性支付今年1月1日之前的扶养费2万元,从今年1月起,每月支付扶养费1200元至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惠玲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