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全国首例软件荐股案昨宣判
出售炒股软件、提供“专家荐股”、收取股民“会员费”……12日,涉案7000余万元的“股来鑫”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宣判。洪志成、舒苗、张蠲亮、邓森、相明睿等5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7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至8万元不等。据了解,该案是全国首例涉及“软件荐股”的刑事案件。
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五名被告在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证券资产委托管理业务,采用在媒体上发布广告的方式招揽客户,代理客户操作证券账户。
快报记者 吴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