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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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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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了矛盾 儿子要赶爸妈走
  把房子给了儿子,不料儿子却要把父母赶出家门,近日,秦淮法院老年法庭花费8个月时间,调解了这样一起家庭矛盾。

  今年快80岁的老孙,名下本有一套集资房,几年前为了能让儿子顺利完婚,将自己名下的住房以假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儿子,当时合同上约定价款为15万元,实际上儿子一分钱都没有给他。儿子满口答应,一定会保障他们老两口的居住权,他们可以在这套房子里安享晚年。

  儿子结婚后,一家人开始倒也和睦相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家庭都会出现的问题也摆在了他们面前,年轻一代和老人生活习惯、看待事物的方式等等都有很大不同,老两口看不顺眼的地方就忍不住想说两句,小两口年轻气盛,又不愿意听他们的话,就这样,只是为了一些家务琐事,家里的争吵越来越频繁,儿子、媳妇和老两口的矛盾也越积越深,吵架无好话,又无人调和,发展到最后竟然大打出手,儿子媳妇坚决要求老两口搬出去住。

  老孙万般无奈,只好去找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多方做工作,儿子还是不同意善待他,还把他锁在门外不让进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老孙在街道主任的陪同下,来到秦淮法院。法官决定要管一管这个“闲事”。他电话联系了老人的儿子,不出意料迎来了一顿臭骂。法官不去计较对方的语气不善,和风细雨地跟对方讲道理。他利用休息时间,多方走动,发动社区以及老孙儿子所在单位工会等部门及基层组织的力量,一起来协调此事。经过8个月努力,双方终于坐下来商讨这个引起家庭争端的房产问题。最终,双方决定把房子这个矛盾根源卖掉,近日,老人的儿子已经将卖房所得的14万元交到老人手上,保证了老人能够安享一个无忧的晚年。

  通讯员 秦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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