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湖鲜馆列入太湖3年整治规划
· 一抢劫嫖客团伙被捕
· 狂徒偷电缆 销得万元终被捕
· 舒活筋骨
· 情人节送 “金玫瑰”
· 25名幸运儿获赠电影票和玫瑰
· 丈夫生前欠下债务 法院判决妻子偿还
· 消费潜规则你遇到过吗?
· 压岁钱该怎么用?
· 女儿非亲生心头怒 谩骂怀疑者成被告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丈夫生前欠下债务 法院判决妻子偿还
  丈夫生前经营饭店欠了债,现在债主要求其妻偿还,他们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日前,宜兴法院作出了判决,依法判决妻子狄某支付丈夫生前欠款共计14万余元。

  2002年6月25日,狄某与丈夫崔某登记结婚。2006年3月28日崔某接手经营宜城街道一饭店。2007年3月21日,崔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崔某在经营饭店期间,分别欠下了三个债主餐具款16000元、食品货款25000元、饭店集资100000元,共计141000元。三个债主见崔某死后饭店终止营业,无法收回款项,便分别将崔某妻子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狄某支付上述款项。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在与狄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了债务,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崔某与狄某的夫妻共同债务,崔某死亡后,作为妻子的狄某应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陆媛 许文珏 蔡志燕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