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视线之乔新生专栏】
《证券日报》组织学者座谈“如何拉动中国式内需”的问题,不想有人提出征收遗产税的政策建议。学者的理由是,征收遗产税,可以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2月7日《羊城晚报》)
在笔者看来,征收遗产税,非但不能刺激消费,反而有可能减少投资。很明显,征收遗产税会导致投资者提前转移资本,从而减少国内的投资额。如果资本的拥有者发现征收遗产税之后,家族所得损失惨重,那么,在生前他就会将自己的资本转移到海外,以此来避免缴纳高额的遗产税。
美国开征遗产税之后,大批投资者将自己的资本或者自己的公司转移到海外。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曾经开征遗产税,但后来发现,此举非但不能为特区政府带来财政收入,反而导致一批超级富豪通过转移投资的方式提前将资本转移到海外。后来,香港特区政府断然取消了遗产税。
在欧洲一些国家,的确存在着遗产税,但是,这些国家普遍实行特殊的所得税制度,投资者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个人收入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税率极高的所得税制度下,投资者已经通过所得税将自己的绝大部分财富上缴国家,征收遗产税对他们来说并非沉重的负担。
我国当前仍然需要扩大投资,如果开征遗产税而导致大量资本出走,那么就将得不偿失。事实上,征收遗产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收入再分配,对于刺激消费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遗产税相对减少了投资者控制的财富,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消费。所以,征收遗产税刺激消费,在逻辑上说不通,在现实生活中也无法实行。
中国当前确实存在消费不畅的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政府在公共产品配置方面存在问题。老百姓把钱存入银行,不是他们喜欢这么做,而是因为迫不得已。现在我国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存在大量的欠账,在这种情况下,唯有细水长流,勤俭持家,才能省下钱来购买高档消费品。因此,刺激居民消费,必须从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入手,千方百计地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政府公共产品投入增加缓慢,反而采取税收、金融、价格等手段,强迫居民消费,这样的思维实在要不得。
我的看法是,刺激国内消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快分税制改革,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投资,弥补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欠账;其次,国企利润所得,除了依照法律用于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之外,其余部分应当实行平均分配,让每一个“终极所有权人”都可以享受到国企红利;第三,必须加快行政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尽可能减少公共财政开支,把节余的部分用于增加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开支,减少居民后顾之忧。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