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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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消费”的思维要不得
· 发消费券不要争论要“国家计划”
· 限薪令要经过民意充分讨论
· 要引入外部监督
· 不要先从“动机”上讨论打假
· 学生负担重不能打老师板子
· “买房落户”会消解户籍改革动力
· “中国版限薪令”恐难堵死离谱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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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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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引入外部监督
  要引入外部监督

  要确保限薪效果,还要引入外部监督才行。

  前年12月,面对舆论的追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国企负责人的收入将适时公布,但至今仍是秘密。事实上,一些保险公司高管的薪酬过高,连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忍无可忍了,他曾怒斥保险公司高管薪酬过高的现象。

  其实,无论是怒斥还是下发禁令,对解决国企高管天价薪酬都意义不大,因为这些举措尚属于同体监督。要想避免中国版限薪令留下一地鸡毛,就需要引入外部监督,比如让公众监督,让媒体介入。一个最好的例证就是媒体报道国泰君安天价薪酬事件,畅通渠道让舆论监督,违规天价薪酬就无所遁形,你看,事情就这么简单。(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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