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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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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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观察团”是开明政府下的特例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大年初七是节后上班第一天,有“城市啄木鸟”之称的扬州一市民观察团,派出91名团员,带着摄像机来到该市城区各级政府门前,专门聚焦上班迟到的公务员,以特有的方式治理节后懒散病。(2月2日《扬子晚报》)

  看起来很美:市民帮助公务员“回到正常工作状态”,理直气壮地行使监督权。但对这事我们大可不必拔高:因为其作用其实非常有限,这只能说是扬州的主政者足够开明,给了一定的空间,公民的监督权才能得以落实。如果换个地方,领导感到不爽,不予以支持,这只“啄木鸟”就无枝可栖了。

  来看这个相反的例子:记者在政府门前监督公务员上班迟到情况,居然遭到围殴,直到所拍照片删除方止(2月2日《重庆晚报》)。像这样连记者的监督权都无法保障的地方,一个普通市民,哪怕是组织起来的市民,其监督权又如何能硬得起来?所以,对扬州这个“市民观察团”的“啄木鸟”行为,我们更要予以呵护和支持,不要动不动就质疑。但不得不承认,扬州的“市民观察团”毕竟只是一个特例,并没有太大复制的可能。

  有人认为,扬州的“市民观察团”折射了公民意识的提高,我觉得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公民从来就不缺少监督意识,只是面对信息不对称和权利不对等,往往监督无望、无果、无力而已。不过,市民监督自觉性提高,确实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在经历了多起舆论监督的胜利之后,这种意识还将更加普及,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政府部门确实有必要像扬州市那样,放下身段,主动“放权”,激活和鼓励监督意识,来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约束,这样,既可以减少监督成本,又可以强化监督效果。

  扬州开明的主政者开了个好头,让“市民观察团”沿着正确的轨道登上了历史舞台。扬州之后,我们仍需努力,只有当市民不仅能够“观察”,而且能够相对自由地监察甚至上诉时,“啄木鸟”才更能让病虫们为之胆寒,才更能有助于政府的肌体健康。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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