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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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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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普斯的商业风险
  【中国观察之鲁宁专栏】

  因为一鼓作气斩获八金并七次打破世界纪录,菲尔普斯成为去年北京奥运会的头号明星,被全球粉丝们授予“菲鱼”的昵称。但因为吸食大麻的照片被曝光,菲氏在全球舆论聚焦下难堪不已。

  “大麻事件”的后果并非在于拿菲氏的不检点与2012年伦敦奥运会他能否再拿金牌作主观的推断,而在于在乔丹之后、一个被舆论视作品行端正、已成为当代青年人偶像的体育明星的轰然倒塌。

  “大麻事件”令无数粉丝添堵,菲尔普斯说:“尽管23岁的我在游泳池取得了成功,但我在有些事上却采取了不恰当的方式,显示出较差的判断力并做出了令人遗憾的行为。为此,我感到抱歉。我保证不会再次发生。”无论如何,菲氏及他的经纪人在“大麻事件”曝光后迅速发表道歉声明的做法,还是理智和得当的。

  通过人肉搜索,更多未经证实的菲氏不检点劣行被源源不断地挖掘出来,但我宁愿相信,“大麻事件”只是涉世未深的菲氏之偶尔过失,因而我愿意相信他“保证不会再次发生”的承诺。

  可是,即便撇开“大麻事件”与体育明星、青年偶像、道德伦理、个人行为方式等等这些社会人文层面的讨论与遗憾,菲氏的赞助商们恐怕也会沮丧不已。

  今天的社会充斥着太多诱惑,能坐怀不乱者实属凤毛麟角。就是那些“凤毛麟角”者,面对趋之若鹜的赞助商们的眼神,其中的许多人仍然会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发飘——直至走向疯狂。

  菲尔普斯的过失,若事后确被证实属于因年轻而定力不足,赞助商们的疯狂也依然是构成菲氏失足的外因之一。

  报应通常是连环出现的,对赞助商们而言,借助菲氏的“阳光形象”推销产品或服务的巨额投资,就算菲氏“保证不会再次发生”的承诺得到兑现,其广告营销效果却已大打了折扣。

  悲观点看,“菲氏大麻事件”再次告诉人们,今天的社会,纯净的正面偶像已是奢侈品;乐观点——务实点看,以明星为介质的商业广告营销,其风险防控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在早已被“提前透支”的商业化社会里,讨论明星形象的社会风险,不如讨论他(她)们的商业风险更为现实。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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