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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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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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被“黄” 带路人砖砸热心人
  快报讯(通讯员 秋砚 记者马乐乐)“早知道就不跑了。”被法院判刑后,丁某后悔地低下了头。3年多前,冲动之下的丁某砸出一块红砖,结果不但砸伤了人,还害得自己受到了迟来的惩罚。

  3年多前,丁某是南京马群附近的一个职业“带路人”。2005年11月一天的早晨,他照例站在路边漫无目的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这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他的身边,司机载着一名客人要去禄口机场,但是一时找不到路,便询问丁某。“40块钱,我带你去机场。”丁某张口就来。司机听着觉得太贵,于是问他:“你告诉我怎么去绕城公路。”丁某仍然开出了高价:“去绕城给我30块钱。”

  眼看司机正要答应,这时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绕城公路就在那边,离这边也就300米!”司机马上缩回手,道了声谢就开车走了。

  丁某看到搅黄他生意的是路边摆摊做小生意的市民王某,马上厉声骂了起来。两人很快吵架并动了手,在混乱中,王某的妻子用一铁钩打了几下丁某,丁某抄起地上一块红砖就砸向王某的胸口,王某叫了一声就倒下了。这一砖够狠,王某被诊断为肋骨骨折伴血气胸。

  不久丁某就被带进了派出所,由于情节较轻,警方让他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丁某担心一旦被判刑,以后的生活难以为继,想来想去选择了逃跑。于是他跟着一个亲戚悄悄离开了南京,到苏南去打工。由于担惊受怕,几年间,他几乎把苏南和上海的大城市都跑遍了。去年6月,无锡的警察将他抓获。

  在法院审理期间,丁某赔偿了王某当初的各项损失6000多元。日前他被南京栖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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