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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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2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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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商定尽快举行领导人会晤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1月30日电(记者 李诗佳 袁炳忠 黄泳)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举行会谈。双方均表示从全球和战略高度重视中欧关系,认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加强中欧合作对世界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决定于今年4月举行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并在年内尽快举行第1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温家宝强调,进一步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中国整体外交的战略重点,这一大方向不会因一时一事而改变。面对金融危机,加强合作、共克时艰应该成为当前中欧关系的中心任务。双方领导人要加强对话和交往,各种机制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实现上述目标,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特别是彼此照顾重大关切,不提出、不挑起争端和矛盾,避免中欧关系大局受到损害。

  巴罗佐表示,欧中关系紧密、深入、富有成果。欧盟和中国是国际上两支重要力量,许多重大全球性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欧中合作。

  为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欧双方就加强务实合作达成以下共识:

  一、加大财政、央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共同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推动实现中欧审计准则等效。

  二、扩大贸易投资规模。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鼓励相互投资。

  三、支持中小企业合作。适时在华举行第二次中欧中小企业政策磋商。中方支持欧盟在华设立中小企业中心。

  四、促进科技创新合作。重点在节能减排、生命科学、医疗卫生等领域深化合作。中方欢迎欧方参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在新能源、新节能环保技术、低碳经济等方面的合作,将环保产业作为拉动经济的新增长点。

  六、密切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1月30日,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会谈后出席联合记者招待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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