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区的稳定发展,可持续性是关键因素,而党政领导的相对稳定,更是发展的本源条件,否则,一个地方的发展肯定会摇摆不定。所以,《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一届市长任期应为5年。2006年,中央发布《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其中也明确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且“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
“十几年换八任市长”怎能造福民生呢?我们不是经常诟责那些“一任领导一个规划”的草率现象吗?“十年换八任市长”,城市规划、民生规划如何能落实和实施?估计人头还没摸熟,市长大人就调任他职,任上的项目和计划,就算是砸下了巨额资金,也可能因为接任者执政思路的差别和不同而付诸东流或暂时搁浅。一座邯郸机场,几乎见证了邯郸历任市长的来来往往,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唐若昕任市长时为邯郸确立了数十个重点项目,其中邯郸机场已被国家计委立项。唐若昕离开之后,赵禄祥继任邯郸市长,机场项目被搁置了起来。而那些百姓望眼欲穿的民生项目,因为市长的调动而成为“邯郸机场式”的结果,媒体披露的为数不少吧!而换一任领导上马一批新项目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更让一些地方陷入了折腾的困境。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和延续性,一个城市的持续稳定发展,更是如此。要让地方领导在任期内有所作为、干出点事业造福民生,必须假以时日,这难道不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吗?“走马灯”式的市长是在折腾百姓,也是可持续发展面前的一道坎。
(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