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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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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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业陷入侵权怪圈
  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汽车企业再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上。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表示,我国已经提前进入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大规模爆发时期,比预测提前了5~10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黄永和也指出,国内汽车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主要是由于国家开始提出自主创新,特别是在“十一五”期间。但由于一些企业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够,引发了在贸易和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我国汽车企业在出口或在国外建厂时已经遭受国外知识产权的“伏击”,跨国汽车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优势,也对国内中资汽车企业构成巨大竞争压力。

  知识产权是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跨国汽车企业为捍卫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必然会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撒手锏”来排挤对手,这已是国际市场竞争的惯例。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下,知识产权已逐渐成为一国汽车产业的“技术盾牌”和“主权”的重要内容,其“质”和“量”,直接关系到汽车产业的创新空间和产业安全。而知识产权的缺乏和忽视,最终导致的不仅仅是汽车产业经济利益的损失,而且会导致市场的丧失、产业竞争力的倒退和对他国的长期依赖。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车船处处长陈建国认为,各国的汽车工业发展进程中都存在互相模仿、互相借鉴的过程,但是关键在于对借鉴度和借鉴时间如何把握。如果借鉴度和借鉴时间是无限的,产业的发展将受到很大影响,国内外企业都将为此付出代价。目前,我国汽车企业的借鉴度和借鉴时间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企业不能再延续传统的做法。若没有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自主创新也无从谈起。

  一个企业的发展不可能建立在模仿别人的基础上,我们依靠引进、消化、吸收、开发才真正掌握了世界先进技术,也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国际信誉和国家的形象;模仿也只能模仿别人的外观设计,而不能真正掌握别人的先进技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产品只能误导客户和消费者,损害他人的利益,最终也会损害到自己的利益。

  《中国青年报》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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