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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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申办公室标准等于政策示弱
· “汪洋式网络观”亮在何处?
· 央行该继续降息和放松市场信贷
· 大办公楼与大办公室孰皮孰毛?
· “GPS监督”倒逼更大反腐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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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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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式网络观”亮在何处?
  ■公民发言

  19日,汪洋向广大网民拜年,其中的亮点在于其提及的不排斥“愣愤青”,也不贬抑“打酱油”。力主“顶”起一个富有建设性的网络社会!(1月19日《南方网》)

  今日的网络社会,已不再是信息集散地那么简单,而是日益成为一个网络意见场。在这个场域里,众多的民间意见领袖诞生,而普通的民众,不论学识、职位、地位、财富,只要你有鼠标和键盘,你就可以向大家传达你的所见所思。

  现实中,真正的公民社会还远没诞生,真正关注公共利益的公民行动还乏善可陈。而在网络世界,公民社会已见雏形,众多针砭时弊、惩恶扬善的公民行动在网络上自发兴起,远者如汶川大地震时的网络救助,近者如“公款出国游事件”的揭露等等。

  汪洋式网络观的出现背景在于,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阶段,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既是政府的极大压力,也是政府重新自我塑造的重要动力。借助于网络,也是借助于民众,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政府、网络、公众三者之间的互信、互动、互相监督。政府自身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才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理能力也会有很大提升。而只有政府尊重网络、善于利用网络的力量,并把网络当做建设公民社会的重要力量、了解民意的一个阵地、政府与民众进行对话的意见交换场时,政府所期望的网络社会的理性、责任、建设性的一面才会显现。

  富有建设性的网络社会还需要把公民社会由网络请到现实中来,在现实社会中去扩宽公民参与公共事件的渠道。另一方面,则是建立“网络社会公约”,掀起一场针对自身的网络公民行动。

  (王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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