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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将来要新建的办公室,单说正在使用的,有多少县长书记的办公室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除非把与办公室连在一起的休息室以及会客区域一律除开,只把放办公桌的地方算办公室面积。假使这个标准真被严格执行,起到的只能有一个效果,那就是促使地方政府大兴土木,对官员办公室进行改建,把休息室与办公室隔开,把会客室与办公室隔开,甚至也给独立卫生间另开一个门。可是,这除了增加本不必要的财政浪费之外,哪能彰显一丁点的“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精神?
按照这个办公室面积标准,一个县政府所有班子以及各类分支机构,建一幢办公楼大概就绰绰有余了吧?可事实上,财政稍微富裕点的地方,谁不是一个部门一幢办公楼,乃至一个独立大院?那么大一幢办公楼,即使一人一个办公室可能也是用不完的,于是大多拿来向社会出租,或者内部经营做生意,至于出租或经营所得,大概全部充当了内部经费,反正对纳税人而言全是一本糊涂账。
如今,大办公楼犹在,而且正在日日递增,新办公楼如雨后春笋一般生长。官员办公室面积是该规范,但前提是得先把办公楼给规范了:一个县政府究竟需要多少、多大的办公楼?有没有必要一个二三十人的部门也单建一个机关大院?我在想,以这份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来匡算一级政府部门需要多少办公楼,一定是件很有意思也很惊人的事。(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