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南京今明两年降低四项社保费率
· 南京城市低保标准 今年不低于360元
·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 商贸服务业农民工 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 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标准降500元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南京城市低保标准 今年不低于360元
  快报讯(通讯员 练红宁 记者 项凤华)南京市民政系统2009年度民生蓝皮书昨天正式发布,向社会作出七项郑重承诺,包括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增加2000张福利机构的床位等具体措施。

  据介绍,今年,南京城市低保标准将不低于360元,在现有330元的基础上增加30元;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缩小各区县、城乡间的差距,最低不低于230元。南京还将新增老年福利机构床位2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福利机构床位超过22张。同时,加大政府公共财政购买力度,放宽年龄,将居家养老受助独居老人年龄从目前的80岁降低为70岁。提高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标准,城区将调整为每人每月260元,目前补贴标准为180元,农村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目前补贴标准为4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