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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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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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严格查处超标办公楼很重要
  ■今日视点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报道说,国家此时公布该标准应该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各级政府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不要借用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

  (1月19日《中国日报》)

  各地豪华办公楼的例子随手就能拎出一串来,并且从最近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兴县政府大楼赛过五星级酒店的消息来看,办公楼更大、更豪华,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发改委公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可谓正当其时。但我们都知道,就跟公车配备屡屡超标一样,办公楼的标准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制定,但却一直执行得不理想,“为了工作和政府的形象”往往令查处超标办公楼陷入一种“下不去手”的尴尬之中。此次发改委公布的办公楼标准,应该比以往的标准更严格,但如何令这个标准不再陷入类似“公车屡屡超标”的怪圈中,实在是很考验人的事。

  在我看来,严格查处现有的超标办公楼,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虽然“县长20平方米办公面积”的标准刚刚出台,但这并不代表之前就没有约束办公楼面积的标准。我的看法是,依照老标准逐个查处超标办公楼和责任官员,恰恰是新标准最好的宣传广告。众所周知,虽然各地超标的豪华办公楼屡屡曝光,但我们却极少见到有官员因为拍板兴建超标办公楼被处理的,这实在是一个很奇怪的逻辑——豪华办公楼盖了也就盖了,最多被媒体曝曝光,时间长了,也伤不了皮毛了。时间一长,就带来了一个恶劣的心理暗示:盖豪华办公楼不会因为滥用职权被问责,更不会丢掉乌纱帽,反而能给自己的政绩好好记上一笔,如此收益大却几乎没风险的事情,不挤破头才怪。这样说来,豪华办公楼之所以在各地此起彼伏、你追我赶,跟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的“过于宽容”是分不开的。

  现在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再次明确了各级官员的办公面积。这从一方面说是给约束豪华办公楼提供了一个硬杠杠,但从另一个方面说,也验证了各地办公楼建设屡屡超标的现状有多严重。要想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成为锋利的宝剑,关键在于按照以往的标准严查超标办公楼、严处责任官员,否则的话,习惯于超标的各级官员又怎么会畏惧新规呢。(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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