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一拆迁安置小区的李某看到自家对门是空置房,竟撬开大门堂而皇之住进去,后来索性把强占来的房子出租当起了“房东”,还将九旬老母亲搬进了空置房。近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强占空置房长达两年多且拒不搬出的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上世纪80年代,李某因盗窃所在工厂的生产原料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干脆做起了无业游民,终日游手好闲。2004年,李某搬入拆迁安置房,住在6楼。他经常在小区里惹是生非,恐吓、威胁村干部,邻居对他退避三舍。
李某发现自家对面是一户空置房,于是就打起了主意。2006年3月,他将对面的房门撬开后换了锁,冒充房主将房子租了出去。被开发商发现后,李某毫不理睬,还对上门好言相劝的工作人员恶语相加,宣称房子就是自己的,但是租户还是很快搬走了。李某不甘心就这样放弃生财之道,2007年,他竟然把自己的房子签了个三年协议出租,自己则搬进空置房。无论谁来劝说,李某总是两个字:不搬!
后来,李某又“顺带”占据了那户空置房的配套自行车库堆放杂物,并打起了汽车库的主意。2007年4月,李某砸掉了楼下一个空置汽车库的卷帘门,自己换上了木门,物业公司发现后立即进行了修复,但李某又把物业公司修好的卷帘门砸坏了。这时,他又有了新的目标:与自己同单元的103室因买主张某未付清房款,房子至今还空着。李某故伎重演,入户换锁冒充房东把103室租出去,租户装修房屋时被闻讯赶来的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后来,李某索性搬了张床,让自己九旬的母亲孤身一人住了进去。等张某准备结清房款过户时,却发现103室已经住人,与李某交涉无果。最终,开发商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12月25日,李某被逮捕。
据审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无故强占空置房的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大多数人都将其视为普通的民事纠纷。该案中李某强占空置房长达两年多,自以为谁也奈何不了他,而事实上他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李某无疑将面临法律的惩处。朱远臻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