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的“百万富翁”到底谁来养?
近日,辽宁抚顺女孩天天(化名)抚养权一案有了终审判决,但争夺并没有随着判决结束……
争夺:为抚养权上法庭
14日下午,虽然已有终审判决,曾先生夫妇还是来到谢先生家里,“天天都跟我们生活7个多月了,还是我们抚养她更合适。”
46岁的曾先生是天天的舅舅,和他同龄的谢先生是天天的大伯。8岁女孩天天现在抚顺市一所小学念书。
事情要从2005年说起,当年7月,天天的父亲遇车祸去世,2008年6月,母亲又遇刺身亡,天天父母留下约400万元的家产。失去母亲后,天天一直生活在舅舅家。
2008年8月29日,天天母亲所在原单位决定,指定天天的舅舅曾先生抚养天天,但天天的大伯谢先生有权监督、纠正曾先生在抚养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为了获得天天的抚养权,天天的爷爷、奶奶和大伯将天天的舅舅、天天母亲原单位起诉到顺城区人民法院。去年12月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判决:女孩由爷爷抚养
14日,谢先生和曾先生告诉记者,按初步估计,天天继承的财产有几百万元。
2008年12月25日,顺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被告之一———天天母亲原单位关于天天抚养协议的决定,被监护人天天由其爷爷抚养。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4日,天天的爷爷已经以书面形式将天天的监护事宜全权委托给天天的大伯谢先生处理。
现状:孩子心理压力大
“天天的亲妈没了,7个月来,我就像亲妈一样照顾她,现在你们把孩子抢回去了,不是想让我也死吗?”14日,天天的舅妈在谢先生家里痛哭流涕。
曾先生和谢先生告诉记者,“这场官司,天天是最大的受害者,现在天天的心理压力很大,孩子不爱说话了。”
■焦点问答
谁应该抚养天天?
谢先生(天天的大伯):爷爷奶奶是天天的直系血亲,并且老人身体很好,经济条件也不错,他们有依法照顾孙女的权利。
曾先生(天天的舅舅):妹妹去世后,外甥女一直由我们夫妇照顾,生活得很好,如果再转由他人监护,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关于遗产
谢先生:我会替侄女管理好继承的遗产。
曾先生:我会把外甥女继承的遗产封存,不会动一分钱。
“争夺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天天的成长?
曾先生:(沉默)
天天的舅妈:只想照顾好天天。
谢先生:(停顿了几秒钟):有不少人质疑我起诉的行为,但我这么做绝对是为了亲情。据《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