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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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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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工讨回44万补偿金

  “这下子年好过了!”“通知签字领回2万多元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激动得都握不住笔了!感谢北塘法院的法官们,是他们维护了我们职工的权益,这下子年好过了!”2009年新年伊始,北塘区法院的大楼里,手拿补偿金的张女士一脸激动地说。经过3年的艰难维权,某广告公司的16名职工终于领到了共44万元的退工经济补偿金。

  2001年7月,锡城某广告公司兼并某国营照相馆,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该公司与员工协议“内部退养”,每月发放给员工定额生活费200元。然而暗地里,该公司并未为员工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

  2007年,16名职工向北塘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责令该公司立即为所有职工补缴3年的社会保险费近30万元。所有的职工都认为裁决书拿到手就等于给社保费上了保险,公司方用不了多久就会主动为自己补缴。却不想广告公司依然咄咄逼人,面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断然拒绝补缴社保费。

  2008年年初,经16名职工申请执行,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执行案件。广告公司百般抵赖,先是提出该劳动仲裁无效,经法院审查后无法律依据被驳回,一计不成,广告公司又采取隐匿财产的方法拒绝履行义务。北塘法院加强执行力度,依法拘留了该公司法人代表,并查明该公司的隐匿财产后予以拍卖,为的是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迫于法院的强制措施,广告公司最终同意尽快筹钱,限期为16名职工缴纳拖欠3年之久的社会保险费。

  同年7月,广告公司再次变卦,并停发16名职工的生活费。职工再次提出仲裁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要求中止劳动合同,并支付退工经济补偿金。北塘法院对该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周密的调查,发现该公司目前仅有房屋等固定资产,一时无法变成现金。如果仍旧走拍卖的老路,不利于及时妥善地处理纠纷。况且该公司的大部分职工生活已经相当困难,加上还有职工患有重病等待就医,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

  法官到处奔波,多次与政府、劳动局、社保局等部门进行协商,以取得各部门的通力配合。通过追讨资金、政府救助等多种方式,终于在2009年的新年来临之前,追回并筹集了资金44万元。16名员工历时3年的维权路也总算圆满地画上一个句号。

  陆媛 张峰 庄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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