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我愿意去爱,用生命中的最后三个月
· 16职工讨回44万补偿金
· “关爱使者”与失足少年结对
· 谨防“酒精中毒性神经病”
· 小心“超市拎包贼”
· 防盗门不上锁 形同虚设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关爱使者”与失足少年结对
  近日,滨湖区检察院安排江南大学两名大学生“关爱使者”与未成年帮教对象邹某、钟某结对帮教,希望通过“关爱使者”的帮扶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帮助其真心改过,走上正途。

  邹某(女,时年16周岁)、钟某(男,时年14周岁)为初中同学,去年初中毕业后在暑假期间,为筹措到网吧上网的费用,与他人合伙抢劫了其另一初中同学刘某某一部价值1300余元的手机,销赃得款900余元被其挥霍掉,已构成抢劫罪。

  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该院考虑到邹某、钟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情节轻微,两人均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无逮捕必要,遂对其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两人的行为毕竟触犯了法律,为了帮助两人,滨湖区检察院遂邀请了江南大学两名“关爱使者”与他们结成帮扶对子。

  据了解,为有效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滨湖区检察院与江南大学文学院共建“青少年教育关爱基地”,聘请该校7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担任“关爱使者”。

  “关爱使者”们通过帮教结对,与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文化、体育、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方面开展结对互助活动,通过聊天、书信、互访等形式,走进失足青少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用青年大学生的爱心与朝气,抹去留在失足青少年心头的阴影,帮助他们重新面对生活,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李玉涛 邱玉树 陈超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