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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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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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更大的功能是引导消费
  ■今日视点

  除了住房以外,汽车向来被认为是拉动内需最强劲的抓手。但所有的信息都显示,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少,汽车厂商的日子也是越来越难过。美国三大汽车巨头陷入破产危机,丰田开始大规模裁员,并不是遥远的童话。在这样的背景下,“救车市”的呼声越来越高,汽车厂商和消费者都翘首以盼,现在,好消息来了。

  1月13日的《新闻晨报》报道说,有消息称,汽车购置税调整政策、汽车信贷支持政策以及鼓励汽车提前报废政策最快本周就会出台。不妨来回顾一下“救车市方案”的各个版本:去年12月,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上报给工信部一套车辆购置税改革方案,建议1L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1L-1.5L税率为4%;1.5L-2L为6%;2L-2.5L为7%;2.5L-3L为8%;3L-4L为9%;4L以上仍然为10%。与此同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向商务部办公厅提交建议,提出对排量小于或等于1L的国产新车免征购置税;对于排量小于或等于2L大于1L的国产新车减半征收购置税。而1月12日的最新消息则显示,汽车行业振兴规划最快将在本周出台,2.0L或者1.6L以下的车型的购置税可能将免征。

  不管是免征还是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调整都必然会给车市打入一剂强心针,成为扩大内需的一个发动机。在另一方面,此次的购置税税率调整,也应该是形成分层引导型税率的好时机。

  根据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我国现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统一为10%,没有按排量大小进行区分。暂行条例已经暂行了八年,即便没有如今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也有了调整和完善的必要。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应该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

  道理显而易见:在2001年条例实施的时候,汽车还是奢侈品,能够买得起车的人并不多。但在8年之后,小排量的经济型车已成了司空见惯的消费品,不应该再被归为奢侈品之列。因此,对成为普通消费品的经济型车征收车辆购置税,其正当性就值得怀疑了。所以我认为,应该借此次购置税调整的契机,把1L排量以下经济型车的购置税彻底免掉,以鼓励消费者购买更环保的经济型车,刺激车市和促进环保,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而在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的车辆购置税没有根据排量区分税率,也就谈不上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消费。但从环保的角度考虑,税收政策理应引导大家购买小排量的车才是。因此,我觉得“对于排量小于或等于2L大于1L的国产新车减半征收购置税”实在是个很不错的提议。至于2L以上4L以下的车,依然可以执行现行的10%的税率,而4L以上的车,显而易见属于奢侈品,排放尾气又特别厉害,税率应该进一步提高,以抑制其消费,这一点,在很多欧洲国家已经有成功的实践。

  经过这样的调整,我们的车辆购置税就成为了多层次、引导型的税率,其目的不仅是刺激消费,更是引导人们购买更环保更省油的小排量车,这在能源稀缺、环境危机凸显的今天,其作用尤其重要。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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