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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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托市”暗示政府要与高房价决裂
· 车购税更大的功能是引导消费
· “学习日不办公”无异于擅离职守
· 搞清楚!学习正是为了效率
· “积极消费就是爱国”并没错
· 别挡着我们买廉价机票回家过年
· 慈溪版官员财产公示更进一步
· 开“两会”也不能一味节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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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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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学习正是为了效率
  ■相关评论

  “公安机关不办公,群众办不成户口;车管所不办公,群众就上不了车牌;土地局不办公,群众就办不了用地手续……”这是代表们在调研中发现的。其实,百姓的这种遭遇哪里用得上调研,现实中到处都有。奇怪的是,多少年过去了,“学习不办公”已然成为某种习惯、制度,甚至成了一种“机关文化”,它似乎是那样天经地义,那样名正言顺,以至于没有谁觉得它有什么异常,人人心安理得,个个理直气壮。是啊,学习还有什么不对的么?没错,可问题是,学习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学习是手段,效率是目的;学习型政府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过度到效益型政府上去。如果喧宾夺主、本末倒置,把手段当目的,就完全背离了学习的初衷。群众答应不答应,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应该成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这是检验政府部门工作成败的关键。以此来衡量“学习不办公”,其是非显而易见。

  对于制度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掌握,是每个公务员必备的素质,在成为公务员之前,一些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就应该具备,否则,何以成为公务员?因此,公务员的任何学习,都应该以不影响办公为前提。之所以又理直气壮地打出“学习不办公”的招牌,无非是政府机关优越感的惯性使然。如果我们真正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心里始终想着百姓,那么,一些政府部门作出“学习不办公”的规定,就不会那样心安理得;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就不会那么低,上班时间就不会打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对前来办事的百姓就不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了。

  (张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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