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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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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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大火初判是人为纵火
  据台湾媒体报道,嘉义县阿里山乡12日凌晨发生山林火警,由于起火处为草生林地,且地势险恶陡峭,救火不易,大火截至16时仍在燃烧。至于起火原因,嘉义林管处初步研判是人为纵火。

  嘉义林区管理处大埔事业区228林班地,也就是在阿里山公路69公里处的边坡草生林地,昨天凌晨1时左右突然起火燃烧,浓烟冲天。因火场位于公路边坡,地势险恶,加上山上风势助长,火苗乱窜,火场延烧相当迅速。

  据《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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