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小女孩陆某在苏州太湖度假区孙武路通威涂料厂门口遭遇车祸,造成颅脑损伤。昨天,这起交通事故圆满处理完毕。
2008年12月7日18时左右,石太芳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通威涂料厂门口时,与前方停在路边的陆辉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相撞,导致坐在电动自行车上的小女孩陆某倒地受伤。事发后陆某被送往苏州大学附二院紧急抢救,经医院全力救治度过了危险期。但因欠费问题,从去年12月13日起,医院停止用药治疗,当事双方爆发激烈冲突,陆某亲生父亲扬言若女儿有不测,必将和对方家庭同归于尽。
苏州市交巡警支队度假区大队多方全力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陆某的治疗费用全部由石太芳承担,并一次性补偿一万元,避免了因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胡战臻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