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被押到法庭受审
“黄区长为何没到会?”
2008年3月底,重庆市九龙坡区召开全区干部大会。区长黄云的缺席,在与会干部中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事隔十日,真相浮出水面。2008年4月10日上午,经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证实,黄云因违纪违法已被市纪委“双规”。
黄云是继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原区委副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等人之后,又一位因受贿“落马”的厅级领导干部。
黄云的落马,不由得让人们深思。黄云,1961年出生,早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学院,有10年的高校工作经历。34岁时,他担任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后历任沙坪坝区委副书记、区长,九龙坡区区长。2007年,黄云因参与处理九龙坡区杨家坪拆迁发生的“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而备受舆论关注。
“他这个人比较有能力,适应能力强,为人低调且重感情,既有知识分子的清高,又有官员的智谋。”一位与他交往较深的官员这样评价他。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地方政界的专家型人才、青年干部、学者型官员,却没有逃出私欲的枷锁,最终被自己和熟人编织的权钱交易网套牢一生。
被老同学赞助费拖下水
1995年,正在高校工作的黄云人生发生了重大转折——时年34岁的他被提拔为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这在当时可谓屈指可数。从此,黄云离开了生活工作了多年的“象牙塔”,开始了从政之路。
喻某是黄云的老同学,经营着一家装饰公司。1997年下半年,喻某听说沙坪坝区某局要装修办公楼,便急匆匆地找到刚刚登上区长助理宝座的黄云。一番寒暄之后,喻某道出来意,请黄云帮忙揽到该局的装修工程。不久,黄云给某局的一位负责人打招呼,要求他在工程上照顾喻某。不出所料,喻某的公司顺利拿到这笔总价为50万元的工程。
1999年下半年,对黄云心怀感激的喻某得知黄云家正在装修房子时,忙通过黄云的亲戚给黄云家送去5万元,且美其名曰“装修赞助费”。就是这笔穿着温情外衣的贿赂款,从此将黄云拖下了受贿的泥潭。
不熟悉的人给的钱不收
很多贪官有了前途,还想有“钱途”,他们的贪欲就像毒瘤,一旦萌发且遇到合适的环境,便会无休止地疯长。稍显不同的是,认识黄云的人,都知他这个人收钱有个“原则”,就是不熟悉的人给的钱不收。
2003年,重庆地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沙坪坝区作为重庆经济发展的重点,诸多房地产商都把目光锁定在这里。
沙坪坝区覃家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拿到了马家岩地块,准备建设会展中心。该公司老总的弟弟华旭(化名)通过朋友,认识了时任沙坪坝区区长的黄云,想请他帮忙。
“认识不久后我第一次送给黄云10万元,结果他第二天便将钱退还给了我。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他觉得我们还不熟悉。”华旭为了尽快与黄云建立关系,便不失时机地约黄云吃饭、喝茶,与黄云套近乎。2004年下半年,当华旭建设会展中心的申请最终获得区政府批准时,他给黄云送去了5万元的感谢费,结果黄云没有再推辞。
初次合作成功后,接下来的合作就顺利多了。2005年1月,该公司与另一公司联合取得了沙坪坝区一10万多平方米地块的土地出让权,并向国土局预交了7000万元征地款。同年3月,该公司向区政府申请退还预交征地款。随后,黄云给当时的区国土局局长打招呼给予该项目支持,并在报告上签署了同意意见。为此,该公司得到了区国土局3000万元的退征地费。
为感谢黄云的帮助,华旭在2005年初至2006年上半年,先后6次送给黄云累计11万元。
“权钱交易”的路上,二人关系愈来愈密切。2006年,该公司通过黄云再次获得某地块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时,华旭一次就给了黄云10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的“拜年钱”。
为了借助黄云手中的权力生财,开发商们使出浑身解数,丁光(化名)就是其中一位。
2005年5月,丁光曾请求黄云帮助他任职的公司负责开发的房产项目少退让建筑红线,并纳入危旧房改造享受优惠政策。事成之后,丁光得知黄云2006年3月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便专程飞往印度尼西亚,在黄云下榻的酒店里送给黄云美元1万元。
权钱交易关系网错综复杂
黄云作为区长,不可能对有求于他的事情都亲力亲为,在为开发商谋利受贿的过程中,他有时也是通过一些下属完成的。为了维持这种利益关系,当这些下属有求于他时,他也不推辞。
2003年下半年,一位地产公司老总请黄云对其房产项目拆迁工作提供帮助,黄云便给该地产项目所在的某镇镇长打电话。按照黄云的要求,该镇长安排了镇政府工作人员协助拆迁工作,使拆迁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为了表示谢意,这位老总请黄云用餐时,送给其港币5000元。引人注意的不是这笔5000元港币的贿赂款,而是两年后该镇长和黄云间的一次往来。
2005年8月,该镇长在喜悦酒店请黄云吃饭,希望黄云帮忙将他的侄儿调入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该镇长饭前便送给黄云2万元。不出所料,在黄云的协调下,一个月后,该镇长的侄儿便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份好工作。
为下属侄儿的工作都如此费心,更别说是为老部下女儿的工作了。沙坪坝区国土局局长王某自从黄云在区政府任职后,一直都是黄云的部下,两人私交很好。王某曾多次在黄云为开发商谋利中受黄云安排给予方便。2004年上半年,王某为了自己即将毕业的女儿就业问题找到黄云,希望黄云帮忙将女儿安排到区财政局工作。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用编审批程序必须经过区长黄云。”沙坪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这样说。
果然,黄云没有让王某失望。他通过与接收单位的协调,王某的女儿一毕业未经过招录考试,就轻松顺利地到区财政局下属的资金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王某非常感激黄云的鼎力相助,于2006年5月至8月相继给黄云送去了2万元人民币和8000欧元。
学者型官员沦为阶下囚
2008年9月5日,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黄云受贿案在该市第五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是黄云被“双规”后,首次在公众面前露面。
在法庭上,他精神萎靡,显得比以前更消瘦了。面对指控,黄云说得最多的就是“属实”和“无异议”。
黄云在最后陈述阶段说:“我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以后我要认罪服法,好好改造。”同时,黄云和他的辩护律师认为,黄云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008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黄云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32万余元。
听到判决时,黄云表现出极度失落。黄云从大学教师到政府官员,用了他10年韶华;从学者型官员到阶下囚,也用去了他10多年的时光。在人生最宝贵的20多年中,黄云的人生由平步青云到一落千丈,实在让人感到遗憾和惋惜。
为官应常修从政之德
重庆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安排了“全国十佳公诉人”么宁和“重庆市十佳公诉人”乐明旺审查起诉此案。
黄云受贿案由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后,两位公诉人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审查起诉工作中。面对近20本卷宗、数千页的案卷材料,办案检察官抓紧时间,甚至将双休日也全部放弃,仔细梳理卷内证据,并多次与侦查部门沟通、联系,使证据完全达到了提起公诉的要求。
通过办理此案,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有几点警示意义值得深思:
其一,该案及近几年来全国暴露的典型案件显示,规划、国土、房管与房产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过大,权力过于集中,尤其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应该加强对这几个领域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
其二,对于为官者而言,应“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任何官员蜕变都不是偶然的,与官员自身疏于慎独自省有必然关系。
其三,同窗之情,朋友之谊,原本都是人间美好的感情,然而,当这些真挚美好的感情染上了“权钱交易”的污浊后,就好像一张长了触角的毒网,将人性中高尚、纯真的感情一点点吞噬掉。黄云就落入了这张毒网,并最终难逃法网。他的教训,发人深省。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