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间帮忙代领工资司空见惯,然而代领后私自扣留,同事找上门来讨要仍然拒绝归还却还少见。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张某和苏某同在锡城某饭店做厨师,两人的私交也非常好。然而一次小小的贪念却断送了两人的友谊。2007年6月20日,又到了单位发放工资的日子。苏某临时有急事,就拜托张某代为先领。张某满口答应,在领取了自己工资的同时,一并在工资单上张某的名字旁签上了自己名字。
领了2728元的工资,张某单独放进纸袋,准备苏某回来交给他,这时他接到老婆的电话,说儿子的学费急着要。想想最近家里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上个月的工资早见底了,张某萌发了贪念,从苏某的工资里扣下800元,将余下1900余元还给了苏某。
苏某察觉到自己的工资有问题,与公司的财务沟通后很快知道了真相。苏某找到张某讨要,却被严词拒绝,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归还欠款。北塘法院审理后,判令张某归还苏某800元。
陆媛 张瑞丰 庄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