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客运企业下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0.015元/人·公里,这将减轻旅客负担。昨天,在接到江苏省相关部门通知后,常州市物价局立即会同交通局着手实施完善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方案。当天,市物价、交通部门和公路客运企业已做好具体测算、调整相关准备工作。根据测算,大部分线路票价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预计全年可为旅客减负近1500万元。
据常州市物价局介绍,从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相关方面对常州市公路客运共开征了三次燃油附加,合计每人每公里0.025元。分别是:1.从2006年8月1日起,各公路客运企业可在公路客运票价外加收燃油附加每人每公里0.01元,并可随成品油价格调整实行浮动。2.2007年11月1日成品油调价后,根据苏价服[2006]230号文件中明确的“浮动办法”,以0号柴油零售价格每吨上调500元计,常州市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每人每公里0.005元。3.从2008年6月25日起常州市公路客运票价燃油附加每人每公里增加0.01元。农村道路客运,由政府实施财政补助,不实施燃油附加政策。同时明确,燃油附加属票价外加价,不随票价浮动;燃油附加增加的收入只用于消化油价变动因素,客运站应全额结算给运输承运人。
12月30日上午,常州市物价局收到省物价局文件,立即会同交通局转发了苏价服[2008]407号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公路客运企业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执行到位。这次“12.19”成品油降价后,省物价局407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下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0.015元/人·公里,减轻旅客负担。常州市物价、交通部门和公路客运企业已做好具体测算、调整等相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规定启动实施。
常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常州市各公路客运企业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核准价运营。从这次测算、调整情况分析,大部分线路票价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少数线路由于平时执行的是折扣价,本次调整仍维持原有票价水平,执行核准价。据常州公路运输公司初步估算,这次公路客运燃油附加的调整,按照全年周转量9.9亿人公里核算,预计全年可为旅客减负近1500万元。
常价宣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