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州》从常州市运输管理处获悉,常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试行)出台,运管部门将对全市所有与出租车有关的车容车貌、经营行为、文明服务、安全行车4大类共33项服务标准进行考评,全部达到考评要求的,每车每月最高予以400元奖励。这意味着政府收取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用于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的奖励的想法,将在明年4月1日起成为现实。
11种情况取消奖励资格
《常州市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试行)的考评内容主要是对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经营行为、文明服务、安全行车4大类共33项服务标准的一个整体考评,其中有10项只要一项达不到标准就少奖50元,这包括:车辆标志齐全、规范;车内营运设备齐全、规范;按规定安置服务资格证;车内外无不规范张贴物,用毛巾、报纸等物件遮阳;营运中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随车证件;按规定在火车站等候客区内排队候客、跟车上客;按规定主动出具发票;仪容仪表整洁大方,按规定要求营运中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用语;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有12项只要一项达不到标准就少奖200元,包括:座套清洁,按规定期限(每三天)清洗更换座套;车身无脱漆、锈蚀现象,车辆表面平整光洁,无凹凸不平,整修无明显色差;车身外观部件无破损、残缺、脱落;车容整洁、牌照清晰易辨认;车窗玻璃、仪表盘明净,门窗开闭自如,顶棚、脚垫整洁无破损,车内和后备箱无杂物;未经第一乘客同意,不擅自拼车;不在出租车内吸烟;不在行车中使用手机;拒绝乘客提出使用空调等合理要求;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按规定执行出城登记;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
取消奖励资格的有11项,包括:车身外观有较大面积的整修痕迹,未恢复到整洁要求不上路营运;营运证件齐全有效;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按规定使用GPS车载设备,GPS工作正常;不超运价收费;不拒载乘客,包括服务中心调度;不故意绕道或无故中断运输;不谩骂、殴打乘客;不将他人遗留财物据为己有;按规定办理治安学习卡;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
明年4月1日起逐月实施考核奖励
据常州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常州市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试行)明年4月1日起开始逐月实施考核奖励。考评采取出租汽车公司日常考评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出租汽车公司每3天对所属车辆车容车貌和驾驶员经营行为、文明服务、安全行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例检、登记,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和对照标准每月底向考评委员会提出奖励申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出租汽车公司的日常考评,抽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高明查暗访频率;另外,还聘请100名出租汽车义务监督员广泛参与监督,每名监督员每月乘车暗访不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每一次监督的服务质量登记卡,每月向运管处通报情况。
运管处则将检查考核信息向各出租车公司进行通报,公司对照考评细则,结合检查情况,对所属车辆提出考评意见,填写服务质量考评奖励申请表,最后由市考评委进行审定,参照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发放的方式,兑现奖励。
此外,运管部门还向社会公开出租汽车5项服务承诺,接受监督: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可拒付车费;驾驶员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可拒付车费;驾驶员多收车费的,经查实,可退一奖一;出租车在起步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服务的,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免费提供出租汽车GPS调度服务,有车必供,按序调派。出租车经营者如有违反这5项承诺的行为,一经投诉查实,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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